Accounting008c (281)
Howmet 線上隱私權聲明
關於“購買邀請”,《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4) 條認為某些資訊是“相關的”。 這意味著,如果情況不清楚,貿易商必須向消費者提供此資訊。 例如,對於食品的各個成分,無法事先確定根據「顯著」和「不顯著」偏差的分類。 相反,偏差的「重要性」構成了「雙重品質」分銷實踐對普通消費者影響的逐案評估的一個組成部分。 會計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2)(c) 公司設立 條在這個意義上使用該術語,即根據對普通消費者的影響。 國家法院裁定,發送模仿其他貿易商商標(名稱、標記和發票設計)的發票並給人留下該其他貿易商提供服務的印像是一種不公平的商業行為。 這也違反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附件一第21點(在廣告材料中發送發票或其他類似文件來表達付款要求,這給消費者留下了他已經訂購了廣告產品的錯誤印象)( 173)。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附件一(「黑名單」)第22 點,特別禁止虛假陳述或製造虛假印象,顯示交易者的行為並非出於與其自身貿易、業務、手工藝或其他目的有關的目的。
當局還發現,航空公司提供了誤導性資訊並做出了欺騙性遺漏,包括使用鼓勵或強迫消費者選擇代金券而不是現金退款的程序。 一些被罰款的航空公司也被發現對代金券持有者設置了額外的障礙,例如要求他們撥打電話號碼才能兌換代金券 (412)。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僅適用於提供或提供消費者評論的線上平台和其他商家的商業行為,也適用於為其他商家的利益安排評論的任何商家。 如第 2 設立公司 節所述,貿易商的商業行為須遵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無論此類商業行為是推銷自己的產品還是其他貿易商提供的產品。 被視為商家的平台必須始終遵守有關其自身商業行為的歐盟消費者保護法,無論這些行為是否可能與第三方提供的產品有關,而不是與平臺本身有關。 這是可能的,因為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3(1) 條非常廣泛的定義,「商業行為」是指「與向消費者推銷、銷售或服務直接相關的產品」的行為,沒有指定有關產品原產地的附加要求。 行為準則可能包括對環境保護或「綠色行為」的自願承諾。 一般消費者希望該準則的簽署者銷售符合該準則要求的產品。 如果交易者承認此類守則對自己具有約束力,但違反了該守則,並且他聲稱遵守該守則實際上或可能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定,則他可能會從事欺騙活動。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2)(b) 條涵蓋了這種情況。
意見領袖通常是自然人或虛擬實體 (356),他們在相關平台上擁有比平均受眾更多的受眾。 與大多數其他形式的線上廣告相比,輿論行銷允許消費者識別內容商業性質的功能甚至更少。 即使意見領袖使用免責聲明來強調商業傳播的存在,普通消費者,尤其是兒童和年輕人,也可能會認為該內容至少部分是個人的、非商業的推薦,而不是直接和明確的建議。 還必須考慮交易者活動的規模和風險水平,以確定對於該交易者來說什麼是「合理和相稱」的。 例如,與小型商家相比,詐騙活動風險高且擁有更多資源的大型平台預計將使用更重要的工具來打擊消費者評論詐欺。 第 7(4a) 台北的會計師 條中包含的新資訊要求僅適用於使消費者能夠搜尋其他(第三方)貿易商或消費者提供的產品的貿易商,即它適用於線上市場和比較工具。 它不適用於只允許消費者搜尋自己的不同產品報價的貿易商。 工商登記 國家執法機構和自律機構通常將此原則解釋為必須在同一產品類別的產品之間進行比較。
必須對廣告進行評估,以檢查是否已根據第 台北會計事務所 7 條第(4)款提供所有相關信息,同時考慮空間限制和案件的具體情況。 如果線上平台上的廣告顯示了各種第三方賣家提供的大量銷售機會,則可能會根據第 台北會計師 7 條第 (3) 款出現空間障礙,這可能會導致省略個人的郵政地址和身分資料。 若某商業行為符合第6 條第(1)款中被歸類為欺騙消費者的所有標準,則無須審查該行為是否符合第5 條第(2)款(a)項所規定的專業勤勉要求。 (391) 《一般資料保護條例》中包含的相關法律僅適用於根據同意或合約處理個人資料並在不同資料控制者之間傳輸的情況。 但是,如果傳輸涉及相同交易者(即根據《一般資料保護規範》的相同資料控制者)提供的不同版本的服務,則此權利不適用。 國家當局對提供有關某些金融產品(即雷曼兄弟債券)固有風險的誤導性資訊的銀行提起法律訴訟(442)。 噹噹局考慮這些做法是否具有欺騙性時,他們考慮到該銀行透過出售這些債券的目標是不熟悉此類金融產品的普通經常帳戶持有人。 如果這些附加費無法提前計算,則必須正確告知消費者價格是如何計算的,並且他們可以「添加」到價格中。
這種在相容性方面存在問題的做法被稱為“山寨包裝”,在線下和線上購物管道中都可以找到。 這無非是設計產品包裝(或商業外觀)以賦予其知名競爭品牌的一般“外觀和感覺”的做法。 人們也對產品成分的資訊提出了疑問,例如與含有非動物成分的「皮革」一詞貼上或標記的商品有關。 國家法院裁定,一家行動電話業者的廣告具有誤導性,因為該交易商雖然聲稱其資費比競爭對手便宜 30%,但未能明確說明通話的第一分鐘並非以秒為單位。 法院認為,由於報價含糊不清,消費者無法做出明智的決定 (160)。 會計師 這些交易決定可能會導致根據國家合約法不產生法律後果的行動,消費者可以在從第一次看到廣告到產品生命週期結束或最後一次使用服務的任何時間採取這種行動。 [……]交易決策是消費者做出的關於是否購買、如果購買、如何購買以及在什麼條件下購買的任何決定。 因此,這個概念不僅包括關於消費者是否購買產品的決策,還包括與這種決策直接相關的決策,例如關於消費者是否進入商店的決策。 第 2(k) 工商登記 條的措詞表明,該定義應作廣義解釋,交易決策的概念包括消費者就產品做出的廣泛決策。
法院認為,關於手提行李的規定造成了雙方合約關係的嚴重不平等,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408)。 一個國家主管機關將向遊客收取額外燃油費用但未說明費用計算方式並向消費者提供適當文件的情況歸類為欺騙性遺漏、欺騙性活動和侵略行為 (396)。 除了歐盟消費者保護規則外,還有歐盟競爭規則來防止市場失衡。 2020年7月16日發起的有關消費者物聯網的部門調查(388)部分是基於由於物聯網設備缺乏互通性而導致消費者依賴的潛在風險。 此外,委員會關於《數位市場法案》的提案旨在透過對看門人平台的新義務來解決消費者依賴的風險(389)。 可能會出現消費者的選擇有限、購買的產品品質下降、合約條款發生不利變化和/或消費者因依賴服務提供者而支付高價的情況。 工商登記 這是透過令人上癮的產品或行銷以及缺乏競爭或透明度的市場來實現的。 對於具有導致缺乏互通性的專有標準的數位市場來說尤其如此。
我們僅在本隱私權聲明中指定的目的有必要時保留和儲存您的個人資訊。 我們在必要的範圍內保留和使用您的訊息,以遵守我們的法律義務(例如稅法)、解決法律糾紛、執行合法權利和/或合約和協議、執行我們的合法商業利益和/或根據您的同意。 我們根據我們的資料保留政策保留我們收集的所有資料 - 台北會計師 該政策規定了適用的當地法規要求的具體保留期限。 該指令違反了全國範圍內禁止有獎金銷售的禁令,該禁令的目的之一是保護消費者。 該指令的範圍很廣,包括旨在限制影響消費者的反競爭行為的國家立法。 根據第 6(1)(d) 條和第 7(4)(c) 台北的會計師 條,費用和成本的列報和計算必須包括消費者產生的所有成本,例如代理或中介費用或透支成本,具體說明相關服務費用。 此外,費用和收費的列報和計算必須清楚地反映給定的低利率和/或費用僅在有限的時間內有效。 根據《航空運轉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選座附加費(另一個解決方案是在客艙不同部位隨機分配座位)必須在機艙內以清晰、透明、清晰的形式註明。 度假屋賣家未能在價格中包含強制性費用,例如清潔費、旅遊稅和其他預訂服務費。
E) 點中定義的條件適用於同一侵權行為發生在多個成員國的情況。 只有當可透過《消費者保護合作條例》建立的合作機制取得其他成員國對同一侵權行為實施的製裁資訊時,該規定才適用。 公司登記 《平台和企業條例》(103) 制定了規則,以確保線上中介服務的企業用戶和商業網站使用者擁有足夠的透明度、公平性和有效的補救措施。 《條例》對平台與企業關係的透明度要求涵蓋了結果排名(第5條)。 會計服務 電子商務指令(77)適用於與資訊社會相關的服務,通常包括網站和線上平台業者提供的、使消費者能夠購買商品或服務的服務。
簽署合約前的誤導性訊息,使客戶產生錯誤的印象,即可用度假地點的選擇實際上是無限的,或者合約可以輕鬆出售或交換。 商家也有義務向旅客告知可選或強制保險,涵蓋旅客取消行程的費用,以及發生事故、疾病或死亡時提供的援助費用。 當消費者從家用電腦造訪零售商的網站時,可以透過電腦的 IP 位址或其他方式來識別被歸類為「具有較高購買力」的消費者。 會計服務 例如,提供給該消費者的價格可能比向新消費者或「購買力較低」的消費者提供的價格平均高出 10%。 動態定價(或即時定價)是指根據市場需求高度靈活、快速地修改產品價格。 經銷商可以看出,由於個人生活中的事件,這名青少年的情緒很脆弱。
此外,法院解釋說,《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特別是其第11 條,不包含與《不公平合約條款指令》第7(1) 條類似的要求,這些要求違反了不允許執行該申請的國家立法。 如果執行法院在執行法院確定合約條款的不公平性質之前執行,則根據《合約不公平條款指令》,消費者可獲得的補救措施將僅限於包括賠償在內的事後保護,缺乏臨時措施將限制消費者的補救措施。 最後,由於消費者在購買房地產時所做的決定的重要性和獨特性,交易者必須特別注意遵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 條和第 7 條的資訊要求。 在《不公平契約條款指令》的脈絡下,法院強調了家庭住宅作為基本權利的重要性 (434)。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根據具體情況評估,如果貿易商未遵守該指令第 6 條和第 7 條的資訊要求,則此類商業行為可能被視為不公平。 汽車租賃公司租賃滿箱汽車時,消費者必須提前支付燃油費的信息,第6條第(1)(b)和(d)條,第7條第(1)條和第7條基於a)點和第 . 此成本可能被認為是非可選的,因此根據指令第 6(1)(d) 條和第 7(4)(c) 條構成產品總價的一部分,並且有關此的資訊必須在預訂流程開始之前提供延長時間。 根據第 7(4)(b) 條,交易者必須提供其郵寄地址和身分詳細資料。 根據《電子商務指令》第 7(5) 條和第 5(1)(c) 條,商家的電子郵件地址也是《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下的重要資訊。 這些資訊必須易於找到(即不包含在一般條款和條件中或單獨的資訊頁面/連結中),並且必須可以直接且持續地存取。 會計服務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12條明確規定,所有索賠(包括環境索賠)必須基於主管機關能夠核實的證據。
「相當謹慎的消費者」不會相信包裝上廣告的尺寸意味著相關促銷產品的尺寸增加了相同的數量(136)。 一般消費者通常不會將任何治療效果歸因於標有「皮膚病學測試」的產品,因為它們不具有任何此類效果(137)。 由此可見,第五條第二款的措詞與後續條款的措詞不同,但對消費者行為的重大扭曲的要求是相同的。 除了支持或反對購買的決定之外,消費者還可以就產品或服務做出廣泛的交易決定。 這個定義不僅包括代表自己行事的交易者,還包括「代表」或「為了另一交易者的利益」行事的個人,包括消費者。 不正當競爭行為產生的非合約義務適用的法律是該行為損害或可能損害競爭或消費者集體利益的國家的法律。 如果無法取得貿易商年營業額的信息,例如新成立的企業,第 13 條第(4)款規定成員國可以處以至少 200 萬歐元的最高罰款。 2020 年 12 月 15 台北會計事務所 日,委員會發布了《數位服務法》提案 (78) 和《數位市場法》提案 (79)。 《數位服務法》旨在更新和擴展歐盟電子商務和平台的規則,而《數位市場法》旨在為所謂的「看門人」營運的某些服務引入額外義務(80)。 說明(15)規定,如果現有歐盟法律文件中的最低協調條款允許,成員國可以保留或補充與合約法相關的資訊要求。 本文件中所述的意見並不預先判斷可能在法院代表的歐盟委員會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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